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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职教人才培养需要做哪些准备

  发布时间: 2023-03-17      浏览量:1348

      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是国家战略。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并明确提出到2025年,职业本科招生规模不低于高职招生规模的10%。面对这一艰巨任务,我们需要做好哪些准备?本期特刊发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王寿斌的文章,以供参考。


      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是国家层面的长远战略,不仅打破了职业教育的“天花板”,让止于高职的职业“断头教育”成为历史,而且契合了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对于技术技能人才的高阶需求,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使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

      自2014年6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确定“探索发展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构建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一体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始,国家就一直在高瞻远瞩、按部就班地全力推进职业本科教育发展。2019年2月国务院颁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正式绘就蓝图,部署“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2021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从实际操作层面着手推进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同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并明确提出到2025年,职业本科招生规模不低于高职招生规模的10%。

      如今,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已然“箭在弦上”。然而,截至目前,全国仅有32所学校正式获得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批准,其办学容量与培养能力显然与完成职业本科招生规模的既定目标相距甚远。而且即便是已经获批的32所职业本科学校,是否都能真正胜任本科层次职教人才培养?从保证育人质量、维护办学声誉、回应民众诉求的角度考虑,我们不禁要问:重大使命在肩,对于本科职教人才培养,我们准备好了吗?

      一是为何需要提前准备?众所周知,职业本科教育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如前所述,从国家政策文件倡导到如今付诸实际行动,“职业本科教育”满打满算尚不足10年时间。其中,还包含了较长时期的调研论证和分歧探讨,以及对办学主体界定的思想统一过程。直到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法律层面对职业本科教育进行系统化“定位”,“职业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才踏上快车道。面对如此形势,承担职业本科教育的各类主体迫切需要未雨绸缪超前做好准备工作,使职业本科教育能够“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而且从对现有32所职业本科试点学校办学情况的综合调研分析来看,“摸着石头过河”非常不易,迫切需要深入总结试点经验与教训,及时调整和改进人才培养工作,为职业本科人才的“批量”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哪些学校要做准备?关于谁来承办本科职业教育的问题,近年来曾有许多不同声音。最初的“国示范”时期,所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均被要求签订“不升本”承诺,为的是坚守职教战线,质量立校、特色立校,心无旁骛、聚精会神办好高职教育。此时,“地方本科”被视为职业本科教育的办学主体,且已列入“600所”逐步向应用技术型“转型”范畴。再后来,“双高”建设逐步兴起,高职院校的“升本”被冠以“双高”等前置必备条件。所以,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一种民间声音比较占据主流,认为“职业本科教育只能由本科高校举办”,只有“职业技术大学”才有举办职业本科教育的资格,这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高职院校“升本热”的内卷。事实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明确指出,“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由此看出,除目前已经获批的32所本科“职业技术大学”之外,许多实力雄厚、质量上乘的“双高”职业院校,也可以在“学校不升本”的情况下“升格”举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为数众多转型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也可以与时俱进地创新举办职业本科教育,从而共同组成职业本科教育的多元办学主体。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许多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职院校,也能拥有举办本科职业教育的机会,试点绩效显著的“双高”学校亦会顺理成章“圆梦本科”,成为职业本科教育的主体力量,为完成10%的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三是需要做好哪些准备?举办职业本科教育,国家已经完成了一系列顶层设计,包括《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也在法律层面明确本科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而在具体的操作层面,我们尚有许多接地气的基础性问题需要通盘考虑、系统解决。

      首先是师资准备。教育部制定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表示,“高校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应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服务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接新职业,聚焦确需长学制培养的相关专业”。我国推动地方本科院校转型不是为了解决应用型人才数量不足的问题,而是为了解决层次不够和质量不高的问题。这就决定了本科职业教育的培养规格是“必要的本科底蕴,较强的应用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培养学生“就业有实力、从业有能力、发展有潜力”。因此,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的专业师资是必备条件。迫切需要国家在战略层面统筹布局,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研究生层次的专业师资。同时,更加务实地开展职教师资的“国培”“省培”工作,帮助现职教师补齐短板,提升面向职业本科教育的教学胜任能力。

      其次是设备与课程。现代产业技术交叉融合的特征,要求应用型人才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而且要有跨界能力;不仅能够熟练应用,而且能够在应用中创新。职业本科人才培养应体现基本标准与类型要求的结合,既要体现本科教育的层次性,又要强化应用人才的类型性。即不满足基本标准,意味着没达到教育层次;不满足类型要求,意味着未能彰显培养特色。因此,国家层面应当依据高等教育发展的质量要求,修订本科职业教育基本标准;行业协会以基本标准为基础,制定本科职教人才培养的行业标准;地方高校围绕行业标准,细化制定学校培养标准,从而形成国家、行业、学校三级标准体系。所以,本科职业教育在强化实践的同时不能忽视本科底蕴。一方面本科职业教育的特征决定了必须强化实践训练、注重职业发展,才能彰显人才特色。另一方面其本科职业教育的层次决定了只有夯实本科底蕴,成为耐用人才,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因此,面对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的冲突,我们不能只做“非此即彼”的排他性选择,而应通过重构课程体系、重组课程内容、重建课程载体,把理论与实践分离变成“学、用、创”相融,进而实现两者兼顾。

      再次是改革管理制度。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这意味着发展本科职业教育必然要经历部分专业试点、部分院校试点,然后逐步整体推进的渐进过程。所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无论是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还是专科层次的“双高”院校、特色学校,校内都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本科与专科并存的局面。“一校两制”的复杂性,为教学组织实施及学生教育管理带来一定难度。这就要求学校必须面对现实创新改革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完全学分制、学分银行制、柔性化教学管理等,进而保障职业本科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和可持续。

(作者系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党委副书记)

来源:中国教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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