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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有潜能的数字消费

  发布时间: 2024-03-04      浏览量:273

当前,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数字消费成为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发展潜力最大的消费领域之一。挖掘和释放数字消费的市场潜力,有望转化为激发消费潜力、引领消费升级、扩大国内需求的强劲动力。

 

数字消费是消费者通过数字平台在数字空间进行消费的新业态。数字消费是数字经济时代的主流消费形式,包括消费产品和服务数字化、消费方式数字化、消费场景数字化。我国数字消费的发展得益于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的应用和数字平台的发展。数字基础设施为消费者随时随地、随需随用地接入互联网提供了便利,技术融合创新不断扩大数字消费范围和场景,数字平台不断丰富消费内容和形式。一方面,数字技术重构了传统消费场景,促进了消费数字化转型。数字支付、网络购物、线上办公、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持续增长,传统消费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另一方面,数字平台运用数字技术不断创造新的消费产品和消费模式。短视频、直播带货、即时零售、元宇宙、“5G+AR/VR”沉浸式体验等模式蓬勃发展,提升了消费者的参与感、互动性和购买欲。

 

数字消费促进消费增长主要有3条途径。一是数字消费通过供给创造需求扩大消费。数字文旅、智能健身等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数字文化、数字场馆、智能终端、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无人驾驶等泛智能消费新场景新范式异军突起,为消费者提供全新体验,激发了消费动力。二是数字消费不断激发传统领域消费活力。以电子商务、即时零售、网络直播、网络教育、在线医疗、共享旅游等为代表的数字消费新业态迅猛发展,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三是数字消费撬动农村消费市场拓展消费新空间。数字消费在乡村的普及,不仅让村民享受到更丰富、优质的商品,获得更好的购物体验,而且成为撬动乡村消费升级、扩大消费空间的重要抓手。

 

数字消费以“场景+平台+生态为载体,以全链路服务能力为驱动,呈现出线上线下消费、商品消费与信息消费、产品消费与服务消费、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有机融合的特征,形成新的消费形态。未来,数字消费主要向丰富数字消费产品和服务、传统消费数字化升级和激发新线市场数字消费潜力等方面拓展。

 

激发有潜能的数字消费,促进数字消费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打通数字乡村和数字社区建设,创新数字消费场景。以发展数字消费为抓手,促进数字乡村和数字社区建设协同发展。加强乡村数字基础建设,大力发展以在线教育、在线医疗为代表的“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推动农村电商、直播电商、共享住宿、数字旅游等新业态打造沉浸式体验场景。

 

大力发展数字消费服务平台,加大数字消费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培育和发展丰富多元的数字消费服务平台,在数字生活重点领域打造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平台企业。如支持数字平台推出数字人,积极开发虚拟现实数字化体验产品,探索元宇宙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创造丰富的消费应用场景和便捷智能的消费体验。

 

聚焦新线城市和新线市场,扩大数字消费市场。所谓的“新线城市”,也称新消费前线城市,指经济发展趋势良好向上,居民消费水平高速提升的城市。新线城市和新线市场蕴藏着巨大数字消费潜力。平台企业应利用数字技术精准把握消费者偏好,在细化市场形成需求导向的产销逻辑,满足“Z世代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优化数字消费市场环境,形成良好的数字消费生态。技术、政策、生态是促进数字消费需求发展的3个主要驱动力。一方面,政府要支持鼓励和切实保护数字消费领域的创新,建立容错机制,推动形成技术+平台+场景良性互动的数字消费发展新生态,构建数字消费产业链、生态链和价值链。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解决数字消费过程中的价格歧视、数据安全、数字鸿沟等问题的透明的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技术监管能力建设,以数字监管数字,以技术监控技术,有效维护数字消费市场秩序,构建绿色、健康、智能的数字消费生态。

 

资讯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欧阳日辉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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