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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高职学校校企合作的优化路径
发布时间: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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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197所“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中期自评报告的分析,可以发现:从学校方面来看,我国高职学校的校企合作在育人、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中期成效;从企业与社会方面来看,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均需进一步提升。基于此,面对校企合作反哺张力不足、人才供给不平衡、社会服务力弱等问题,有效融合运行机制与治理功能、协调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复位、深化工匠精神融入协作过程,对促进校企合作紧密程度、转嫁高职学校功能、融合时代发展趋势有重要价值。
一、多元化统筹,融合校企系统运行机制与治理功能
在校企合作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成本补偿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是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的主要因素,也是造成当前深层次校企合作难以达成、合作协议违约较为普遍的重要原因。究其根本,学校与企业的不同利益诉求是阻碍高职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的核心因素。要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关键在于建立高职学校中不同主体的利益协调合理机制,发挥有效的运行与管理功能。一是要建立精准的对接机制。建立校企之间产业人才需求与专业目录对接的服务平台,院校依据产业导向合理设置专业,使院校人才培养方式对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缺口,促进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端对接、提升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匹配能力,为校企合作提供社会基础。二是要设置明确的奖惩体系。在激励政策上,《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到,各地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政策,此外,还应兼顾中小型企业政策的灵活制定。在惩戒政策上,需要加强政府的合作引导,建立企业合作能力划分标准,根据企业合作能力,对其实际履行的校企合作行为进行评估,对失责企业进行合理惩罚。三是要加强专业行会评价与指导。要积极鼓励行业协会以第三方身份对校企合作进行行业性指导,组建专业的“校企合作”系统部门作为组织载体,使之成为“校企合作”教育改革的协调部门。此外,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专家评估并确保评估的可操作性和完备性,增强第三方机制对校企合作的规范性、权威带动作用,以明确其不足之处以及改进方向。
二、网格化管理,协调高职利益相关主体的责任复位
将网格化管理应用于校企合作全过程,即以不同主体为单位,重视利益相关主体的责任复位,使当地政府、行会等监管部门对企业与高职学校合作情况进行管理,协调合作过程的利益关系,维护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从政府层面来看,需要加强制度供给与保障措施。校企合作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政策执行较弱和监管缺失的问题,为了加强保障的权威性、合作双方的专业性和灵活性,必须融入更多的法律保障要素,以政策法规作为辅助性手段,来维护校企合作的和谐有序,降低校企双方因非合作目的而导致纠葛的发生概率,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从建设单位层面来看,需要明晰自身定位以增强自身特色建设,发挥院校自主性与首创性,提高自身吸引力,开发可推广的校企合作模式。此外,要重视企业服务,加强反哺能力。院校主动开展企业服务与技术交流,要从单向的“合作”走向双向的“互惠互利、服务社会”,真正融入区域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从企业层面来看,一是履行政府倡议,增加对教育投入的合作资金,采取校企合作的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开展校企合作。二是建立企业官方校企合作沟通平台,匹配与自身发展水平适应的职业院校,为其提供合作机会与相应的物质载体。三是开展文化交流,通过与职业院校共同开展合作,宣传企业文化、技能精神等非经济行为,进行不同层次的校企合作,促进情感交换,在文化传播过程中提升双方合作内驱力,共同培育技能人才,服务社会发展。
三、全链式贯通,深化工匠精神融入校企协作全过程
从校企合作内部来看,汇通工匠文化进入校企合作全过程强调在工匠精神与技能传承中人才培养的一体化建设。从职业教育外部来看,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依托产业转型进程,依赖信息化发展,强调区域服务功能与信息技术的应用。因此,既要从内部打通一体化人才培育机制,又要兼顾外部的产业需求、信息技术带来的环境挑战。首先,构建全周期、跨区域校企合作模式。一是促进技术技能人才的一体化、终身化培养。需要建立包含职业教育全学段的中专、大专、职业本科、专业硕士、博士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育体系。打通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和职业高校的人才培养通道,强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纵向衔接和横向贯通。二是探索跨区域、可推广的校企合作模式,遴选合作能力强的建设单位,总结校企合作中的先进经验,开展跨越我国东、中、西部的校企合作,促进高水平的企业、学校带动其他地区的企业、学校的校企合作水平提升;或以产教融合型城市辐射不同地区的不同产业,平衡我国高职学校的校企合作整体协同发展。其次,发挥信息技术的助力功能。一是完善校园的信息化建设与教育应用。在教育教学方面,将现有教育教学方式根据院校自身特色进行合理配置,投入信息化教学设备。满足信息科技在教育教学与实训场景中的运用。在教育管理方面,设置一体化教务平台,统一跟踪学生生涯成长过程、记录学生的学业成长与技能积累过程。二是将“工匠精神”培养贯通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高职学校设立分别针对教育教学、课程设置、实习实践、绩效评价等方面的文化技能传承评价指标,对技能传承下人才素质进行不同阶段的诊断性、过程性、终结性评价。三是视高水平校企合作基地的建设与实际应用,设立产教融合公共服务体系与对接平台、加大虚拟仿真基地等高水平基地的应用投入,推动区域职业教育信息化平台协同发展,有效发挥信息化赋能驱动力。
来源:《职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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